第25版:劳动保障 上一版3  4下一版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继续深入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政策制定:多给百姓雪中送炭
市场需求催“热”
技能培训
从观念上改变对
技能人才的态度
上周制造业企业
提供岗位7898个次
七种特殊情况
劳动者也应有工资
求职者面试时
避免六种错误
首季全市创业人数同比增长25%
五项措施推进劳动年检服务
每月1日至15日办理社保申报和缴费
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就业对接服务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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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9 年 4 月 30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每月1日至15日办理社保申报和缴费

  本报讯(记者 张潇丁) 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日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关于调整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时间的通知》(青劳社办〔2009〕50号)。通知规定,自2009年4月1日起调整、延长企业社会保险申报和缴费时间,将原规定的每月15日至25日办理次月社会保险申报、当月1日至10日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统一调整为每月1日至15日办理社会保险申报和缴费。

  调整缴费时间是为应对金融危机,减轻企业缴费压力,提出的一项举措。劳动保障局提醒:希望广大参保企业和职工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申报和缴费业务,避免因业务办理不及时而影响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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