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封满楼) “时下,我们的住宅越盖越漂亮,也越盖越高,但很多人在购房时,大多只注意楼房的外部环境、朝向、户型、采光、通风等方面,却从来不问楼房是否具有防御雷电袭击的功能。”青岛市防雷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了解,青岛市是我省强对流灾害性天气的高发区,每年夏季都有严重的雷击、冰雹灾害发生。2007年7月10日发生的雷电冰雹灾害,平度市南村镇沙梁东村因雷击死亡1人,重伤1人,受灾人口1.8万人,雷电击毁变压器一台,损毁线路1000余米。2007年8月7日受副高和高空冷槽、低空切变线共同影响,全市四区市出现暴雨、大暴雨天气,4处变压器遭雷击损坏,两处高压线遭雷击停电。8月10日至12日全市性暴雨天气中,1人遭雷击身亡。
近几年,我省、我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明确规定:雷电灾害防护装置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雷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经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施工。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竣工后,应当经气象主管机构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青岛市防雷减灾管理规定》中也明确指出:新建、扩建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竣工,应当经防雷减灾机构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发给合格证。对不符合防雷规范要求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安装单位应当按防雷规范的要求进行改装。“新建项目在建设之初,必须严格按照防雷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但是,仍有少数项目施工者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审核就擅自施工。”青岛市防雷中心技术人员表示,随着防雷标准的不断出台,防雷技术要求不断提高,加之防雷工程大部分属于隐蔽工程,一旦不符合标准,建成后势必留下永久隐患。因此,在楼盘施工过程中和竣工后,必须进行防雷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取得防雷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仅少数开发商有意无意地忽视防雷设施建设,目前很多购房者也缺乏这些知识。在我市东部一处售楼中心,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购房者,几乎所有人都表示没有注意到防雷的问题,更没想到会问开发商索要防雷证。“人们在购买楼房时应向开发商索要防雷合格证,以便买到安全放心的房子。”青岛市防雷中心有关负责人还提醒市民,楼房建成后,随着时间的推移,防雷装置年久失修,加上人为破坏,如铺设各种管道、增设广告牌、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等,防雷装置也会失去应有的防雷作用,这就必须定期进行检测。